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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初期溫州市利率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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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對象:吳國聯,中共黨員,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 |
吳國聯同志1980年從浙江銀行學校畢業分配到人民銀行永嘉縣支行,從事信貸、計劃等工作,1984年3月起擔任支行副行長,后調任人行溫州市分行、溫州市中心支行工作至今,親歷和見證了溫州農村利率改革突破和試點的過程。我們通過對他的采訪,回顧了溫州市農村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那一場風起云涌的利率改革試點。
20世紀80年代初,溫州經濟新格局崛起,各縣農村金融市場出現資金供不應求,民間借貸十分活躍,借貸利率高漲狀況。1980年冬,民間借貸月息高達3-5分,銀行、信用社資金只能解決當地資金需求30%左右,同時在借貸需求上出現了由流動資金向固定資金轉化,貸款額大期限長的趨勢,客觀上要求國家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現行信貸體制和利率政策。
一、農村信用合作社利率試點成功
農村信用社利率最先試點的是蒼南縣金鄉信用合作社。1980年10月蒼南縣金鄉鎮信用合作社率先試行存貸款浮動利率,存息由國家規定的月息4.5厘上浮為一分,貸息由月息6厘上浮為一分五厘。使當年底該社浮動利率存款余額上升到21萬元,次年底上升到54萬元,既支持了鄉鎮企業和家庭工商業發展,又發揮了農村信用中介作用,平抑了民間借貸利率,信用社摘掉了連續26年的虧損帽子,當年盈利2.5萬元,次年盈利8.6萬元。1985-1986年中央領導趙紫陽、陳慕華等先后來溫州視察,充分肯定了溫州農村信用社利率改革方向,同時指出信用社可全面實行,具體辦法可以根據不同地區資金供求情況靈活掌握。存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可大一些,高于基準利率,低于市場利率。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利率改革大面積試點與推廣
1985年夏,溫州市在金鄉鎮信用社召開了實行浮動利率經驗交流會,決定有計劃、有步驟地在經濟比較發達、民間借貸比較活躍、干部力量又較強的地區的農村信用社普遍推廣。到1986年6月底,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到387個農村信用社,占全市總社數78.8%,浮動利率存款余額占全市農村儲蓄余額61.2%,浮動利率貸款余額占全市農村貸款余額53%,這一比重使信用社在農村資金市場上從被動應付到掌握主動權。接著又出現了城鎮資金流向農村,專業銀行儲蓄存款逐步下降趨勢,迫使各專業銀行實行以國家基準利率為主,浮動利率為輔的雙軌利率體制。
三、城鄉統開實行利率雙軌制
1986年10月平陽縣工商銀行經人民銀行總行批準,推出“以貸定存、自求平衡、利率上浮”為原則的特種定期儲蓄存款和特約貸款業務。規定存款半年期為月息7.2‰,1年期為月息10‰。在平陽縣工商銀行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各縣和市區的各專業銀行普遍推行。自此,利率改革在城鄉全面推開,初步形成了以國家基準利率為主,浮動利率為輔的雙軌利率體制,但帶來的副效應是,一時各金融機構紛紛以高利率作廣告開展存儲業務。
四、加強領導逐步實現利率規范化
為制止相互攀比,任意提高利率檔次,加強統一管理,根據利率總水平基本不變或小變前提下,實現區別對待、期限管理、適當上浮原則,制訂了《溫州市利率改革試行方案》,經浙江省人民銀行審核,報人民銀行總行批準,作為利率管理的地方法規,于1987年9月21日起試行。溫州市被正式列為全國第一個進行利率改革的試點城市。經近一年的實踐,又提出《修改和完善溫州市利率改革方案》,強調在同一地區執行同一的利率檔次,理順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和市場利率的關系,中央銀行對利率的管理逐步過渡到上下限控制。修改方案于1988年10月1日起執行。嗣后結合總行全國性利率調整,溫州市人民銀行于1989年1月27日又提出溫州調整試行方案。各專業銀行并據此結合實際制定實施利率方案。從而形成了以基準利率為主體,浮動利率和市場利率為輔,多種利率并存的多層次利率體系,逐步實現了利率規范化。
采訪整理者:陳永汝溫州市中支宣傳群工部部長
潘麗君溫州市中支宣傳群工部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