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國 人 民 銀 行 文 告
GAZETTE OF PEOPLE′S BANK OF CHINA
2007年第16號(總第252號)
目錄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提高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7]第13號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7]第14號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金融機構
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的通知
銀發[2007]240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7年7月21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由現行的3.06%提高到3.33%,上調0.27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款利率也相應調整(具體水平見附表1)。
二、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貸款利率由現行的6.57%提高到6.84%,上調0.27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貸款利率也相應調整(具體水平見附表2)。
三、上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其中,五年以下由現行的4.41%提高到4.50%,五年以上由現行的4.86%提高到4.95%,分別上調0.09個百分點。
四、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再貸款與再貼現利率、存款準備金利率和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保持不變。
五、相應上調各項優惠貸款利率(具體水平見附表3)。優惠貸款利差補貼標準和補貼辦法不變。
六、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要將本通知立即轉發至轄區內城市(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開辦人民幣存、貸款業務的外資銀行等金融機構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并督促按時執行。
七、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要將本通知立即轉發至各分支機構,保證此次利率調整工作按時完成。
八、對利率調整后各方面的反應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處理并上報人民銀行總行。
(傳真:010-66012765)
附表:1. 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調整表
2. 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表
3. 優惠貸款利率調整表
中國人民銀行二○○七年七月二十日附表1
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調整表
單位:年利率%
項目利率現行利率調整后利率一、活期存款0.720.81二、定期存款(一)整存整取三個月2.072.34半年2.612.88一年3.063.33二年3.693.96三年4.414.68五年4.955.22(二)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一年2.072.34三年2.612.88五年3.063.33(三)定活兩便按一年以內定期整存整
取同檔次利率打
六折執行按一年以內定期整存整
取同檔次利率打
六折執行三、協定存款1.441.53四、通知存款一天1.081.17七天1.621.71附表2
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表
單位:年利率%
項目利率現行利率調整后利率一、短期貸款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5.856.03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6.576.84二、中長期貸款一至三年(含三年)6.757.02三至五年(含五年)6.937.20五年以上7.207.38三、貼現在再貼現利率基礎上,
按不超過同期貸款利
率(含浮動)加點〖〗同前四、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五年以下(含五年)4.414.50五年以上4.864.95附表3
優惠貸款利率調整表
單位:年利率%
項目利率現行利率調整后利率第一類中國進出口銀行出口賣方信貸船舶3.964.23成套和高技術含量4.775.04低技術含量和一般產品5.495.76第二類民政部門福利工廠貸款5.135.40第三類老少邊窮發展經濟貸款3.693.96貧困縣辦工業貸款3.693.96民族貿易及民族用品
生產貸款3.693.96其他類銀行系統印制企業
基建儲備貸款4.684.68扶貧貼息貸款(含牧區)3.003.00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銀發[2007]241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國家開發銀行、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見附件),現就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推動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開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加強和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貸款工作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助學貸款工作,廣泛實施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目前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貸款體系還不夠完善,尤其是省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面偏窄、手續比較繁雜的問題比較突出。在這種情況下,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大力開展與國家助學貸款享有同等優惠政策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成為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的重要途徑。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開拓創新,推動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健康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充分發揮助學貸款在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中的積極作用。
二、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現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國家助學貸款按時足額發放
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加強協調、指導,督促轄區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開展。在已經完成招投標或議標的地區,中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中標協議和貸款合同約定,對符合條件的國家助學貸款要提高審貸效率,確保及時足額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金融機構發生調整的要認真做好業務銜接。在即將開展新的招投標或議標的地區,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繼續做好現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配合教育、財政等有關部門,確保符合條件的國家助學貸款按時足額發放。
三、積極推動,加強引導,全面推進轄區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順利開展
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與國家助學貸款享有同等優惠政策的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要舉措。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政策精神,因地制宜、周密設計,推動地方政府研究出臺具體落實政策和辦法,探索建立符合轄區實際的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持續發展機制。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結合自身優勢和特點,加快開展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充分發揮生源地助學貸款信息優勢和手續簡便等特點,把提高金融機構自身效益和支持經濟社會發展有效地結合起來,不斷開拓金融機構發展空間,實現可持續發展。
四、加快信貸產品創新,推動商業性助學貸款業務開展,滿足高校學生的助學貸款需求
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快信貸產品創新,推動商業性助學貸款業務開展,滿足高校學生的助學貸款需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自身特點和高校學生的需求特點,加大助學貸款產品創新力度,科學設計產品形式,推出更多符合學生需求特點的商業性貸款產品。農村金融機構、城市商業銀行、郵政儲蓄等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利用網點優勢,為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完成學業和實現就業提供多種形式的貸款支持,不斷擴大助學貸款的覆蓋面。同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加強貸款管理,防范助學貸款風險。要加強與保險機構合作,探索將保險引入助學貸款業務的新途徑,有效轉移和防范助學貸款風險。
五、加大政策宣傳,加強誠信教育,營造有利于助學貸款業務可持續發展的輿論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
做好助學貸款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對于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大力發展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具有重要意義。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助學貸款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認真總結推廣目前已有的一些好做法,采取一些群眾喜聞樂見的新形式、新辦法,通過廣播、報紙、電視等多種傳媒渠道向社會宣傳講解助學貸款政策。助學貸款業務各經辦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協助教育部門和高校,做好對高校學生的誠信教育工作,加強借貸知識宣傳,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式,要著眼于長遠,不斷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增強信用觀念。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督促經辦機構把助學貸款的還貸信息及時納入個人征信體系,從道德規范和制度建設兩方面同時推進,減少助學貸款的違約風險,營造有利于助學貸款業務可持續發展的輿論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立即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各商業銀行、郵儲銀行和城鄉信用社。有關落實進展情況應及時報告總行。
附件: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
中國人民銀行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附件
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
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
國發[2007]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六中全會精神,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國務院決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下簡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大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近年來國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并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對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實施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對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國家助學金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是,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還不夠完善,尤其是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偏窄、資助標準偏低的問題比較突出。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上得起大學、接受職業教育,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這是繼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之后,促進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義。
二、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是:按照《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有關要求,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各項助學政策,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從制度上基本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同時,進一步優化教育結構,維護教育公平,促進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二)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行“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
1.加大財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大幅度增加財政投入,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2.經費合理分擔。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中央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傾斜。
3.政策導向明確。在努力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機會的同時,鼓勵學生刻苦學習,接受職業教育,學習國家最需要的專業,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鼓勵學校面向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招生規模。
4.多元混合資助。統籌政府、社會等不同資助渠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采取獎、貸、助、補、減等多種方式進行資助。
5.各方責任清晰。中央與地方、各相關部門及學校明確分工、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完善制度,操作辦法簡便易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群眾監督,確保各項政策措施順利實施。
三、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內容
(一)完善國家獎學金制度。中央繼續設立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每年獎勵5萬名,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資金由中央負擔。
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平均約占全國高校在校生的3%,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的學生傾斜。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其中,西部地區,不分生源,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8∶2;中部地區,生源為西部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8∶2,生源為其他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6∶4;東部地區,生源為西部地區和中部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分別為8∶2和6∶4,生源為東部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根據財力及生源狀況等因素分省確定。人口較少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全部由中央負擔。鼓勵各地加大資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總額部分的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給予適當補助。省(區、市)以下分擔比例由各地根據中央確定的原則自行確定。
(二)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平均約占全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總數的20%。財政部、教育部根據生源情況、平均生活費用、院校類別等因素綜合確定各省資助面。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
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
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照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資金分擔辦法共同承擔。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試行運用教育券發放國家助學金的辦法。
(三)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國家助學貸款享有同等優惠政策。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視,積極推動和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相關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現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制訂與貸款風險和管理成本掛鉤的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使用管理辦法。相關金融機構要完善內部考核體系,采取更加積極有效措施,調動各級經辦機構的積極性,確保應貸盡貸。
對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后自愿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從事第一線工作且服務達到一定年限的,國家實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四)從2007年起,對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新招收的師范生,實行免費教育。
(五)學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要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等非營利組織的作用,積極引導和鼓勵地方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等面向各級各類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普通高中以及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資助政策另行制定。
四、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工作要求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自2007年秋季開學起在全國實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學校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扎實實地把這件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大事抓好。
(一)加強組織領導。財政部、教育部等要密切配合,制訂相關管理辦法,指導、檢查和督促地方開展工作。地方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切實抓好落實。教育部門要將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情況納入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各學校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工作重點,實行校長負責制,設立專門的助學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確保資金落實。中央財政要足額安排、及時撥付應當負擔的資金。省級人民政府要制訂行政區域內具體的分擔辦法,完善省對下轉移支付制度,確保行政區域內政府應當負擔的資金落實到位。要切實加強助學資金管理,確保及時發放、專款專用。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于擠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三)規范收費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今后五年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進一步嚴格收費立項、標準審批管理工作,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堅決制止亂收費。加大對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監督力度,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負擔。絕不允許一邊加大助學力度,一邊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要對教育收費實行嚴格的“收支兩條線”管理,規范支出管理。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使廣大學生知曉受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二○○七年五月十三日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提高人民幣
存款準備金率的通知
銀發[2007]255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合理調控貨幣信貸總量,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7年8月15日起提高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執行11.5%存款準備金率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有關外資金融機構,將執行12%的存款準備金率。
二、現執行10.5%存款準備金率的農村合作銀行將執行11%的存款準備金率。
三、現執行10%存款準備金率的城市信用社將執行10.5%的存款準備金率。
四、現執行9%存款準備金率的農村信用社將執行9.5%的存款準備金率。
五、現根據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制度要求執行12%存款準備金率的金融機構,將執行12.5%的存款準備金率。
各有關金融機構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進行相關準備,合理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做好流動性安排。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支行要加強監測、全面掌握轄內存款類法人金融機構流動性狀況及近期變動趨勢,根據需要及時調整、合理擺布再貸款、再貼現限額,對個別金融機構暫時性流動性短缺,可根據其實際情況適時安排再貸款或再貼現予以解決。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支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此次存款準備金率調整工作,確保順利實施,遇有重大緊急情況,及時報告總行。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支行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有關外資金融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
[2007]第13號
中國人民銀行定于2007年7月26日發行西安市商業銀行成立10周年熊貓加字銀質紀念幣一枚。該枚紀念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一、紀念幣圖案
(一)正面圖案
該枚紀念幣正面圖案為北京天壇祈年殿,并刊國名、年號及“西安市商業銀行成立10周年紀念”中文字樣。
(二)背面圖案
該枚紀念幣背面圖案為母子熊貓圖,并刊“1oz Ag.999”字樣、“西安市商業銀行成立10周年紀念”英文字樣及面額。
二、紀念幣規格和發行量
該枚紀念幣為普制幣,含純銀1盎司,直徑40毫米,面額10元,成色99.9%,最大發行量20000枚。
三、該枚紀念幣由上海造幣廠鑄造,中國金幣總公司總經銷。
中國人民銀行二○○七年七月十二日西安市商業銀行成立10周年
熊貓加字銀質紀念幣圖案
原大
1盎司銀幣正面圖案
原大
1盎司銀幣背面圖案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
[2007]第14號
中國人民銀行定于2007年7月28日發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80周年金銀紀念幣一套。該套紀念幣共2枚,其中金幣1枚,銀幣1枚,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一、紀念幣圖案
(一)正面圖案。
該套金銀紀念幣正面圖案均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與陸海空三軍人物形象造型,并刊國名、年號及“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八十周年”中文字樣。
(二)背面圖案。
1/2盎司金質紀念幣背面圖案為《中國共產黨紅軍第四軍第九次代表大會決議案》封面及古田會議會址組合圖,并刊“古田會議舊址”中文字樣及面額。
1盎司銀質紀念幣背面圖案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現代化武器裝備造型,并刊面額。
二、紀念幣規格和發行量
1/2盎司圓形金質紀念幣為精制幣,含純金1/2盎司,直徑27毫米,面額200元,成色99.9%,最大發行量10000枚。
1盎司圓形銀質紀念幣為精制幣,含純銀1盎司,直徑40毫米,面額10元,成色99.9%,最大發行量30000枚。
三、該套金銀紀念幣由沈陽造幣廠鑄造,中國金幣總公司總經銷。
中國人民銀行二○○七年七月十八日中國人民解放軍
建軍80周年金銀紀念幣圖案
原大
1/2盎司金幣正面圖案
原大
1/2盎司金幣背面圖案中國人民解放軍
建軍80周年金銀紀念幣圖案
原大
1盎司銀幣正面圖案
原大
1盎司銀幣背面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