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部經濟區的概況
越南共有南部、北部、中部三個重點經濟區。其中,南部經濟區發展最快。越南南部重點經濟區包括胡志明市、同奈省、巴地-頭頓省、平陽省、西寧省、平福省、隆安省和前江省8個省市,總面積34,743平方公里,占全國總面積的10%,人口1,470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17%。2006年,該經濟區GDP占全國GDP的36%,工業總產值占51%,服務業占33%,農業占15%。2001-2006年,南部經濟區GDP年均增長8%,人均GDP約為2,200萬越盾(約1,375美元),比全國人均GDP高1倍。截至2005年底,交通等基礎設施較好的南部重點經濟區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占全國的一半以上。其中,合同資金占全國外商直接投資總額的58%,項目數占投資項目總數的50%。在經濟產業結構調整方面,南部經濟區迅速轉向非農業生產和出口商品生產,已形成20多種出口主力產品,如原油、天然氣、計算機軟件、化工、成衣和鞋類等,出口額占全國出口總額的74%,出口額年均增長21%。
根據2010-2020年越南南部重點經濟區中長期規劃,南部經濟區重點發展金融、旅游和房地產等產業,注重發展港口服務業和高科技、高附加值產業,加快發展油氣、農林水產品加工等資源產業和機械制造、冶金工業、電子、化工及輔助工業等有相對優勢的產業。
二、南部工業區的概況
越南南部工業區發展迅速。到2006年,南部重點經濟區內有工業區和出口加工區66個,規劃總面積1.64萬公頃,占全國工業區總面積的70%,已有46個工業區投入運營。工業區吸引投資項目3,033個,其中,外資項目1,801個,協議投資額151億美元;內資項目1,232個,協議投資額41億美元。
胡志明市的工業區土地出租率在全國領先,該市有15個園區,有8個園區的土地全部出租,出租率最低的為70%。其它工業區出租率較高的省為:同奈省(20個)為58.3%,平陽省(15個)為53%,巴地-頭頓省(6個)為48.2%。
三、工業區的優惠政策
工業區內的外資企業按以下規定繳稅:
(一)進出口稅
1、生產性企業和服務性企業均免征出口稅。
2、生產性企業進口構成企業固定資產的各種機械設備、專用運輸車免征進口稅;對用于生產出口商品的物資,原料,零配件和其他原料可暫不繳進口稅,企業出口成品時,再按進出口稅法補繳進口稅。
3、服務性企業按進口稅法繳稅。
(二)企業所得稅:
1、產品出口80%以上的生產性企業從盈利之年起免稅4年,接著4年按純利潤的5%繳稅,以后每年按純利潤的10%繳稅。
2、出口50%-80%的生產性企業從盈利之年起免稅2年,接著3年按純利潤的7.5%繳稅,以后每年按純利潤的15%繳稅。
3、出口50%以下的生產性企業從盈利之年起免稅1年,接著2年按純利潤的10%繳稅,以后每年按純利潤的20%繳稅。
4、服務性企業從盈利之年起免稅1年,接著2年按純利潤的10%繳稅,以后年按純利潤的20%繳稅。
(三)利潤匯出境稅:外資企業所獲得的利潤需匯出境外時,均須繳納利潤匯出境外稅,稅率為純利潤的3%。
此外,對在經濟區工作的人員,高收入者按50%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于經濟區內的高科技項目、對行業或社會經濟發展影響重大的大型項目,經政府總理審批,在項目續存期間可長期享受10%營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2007年4月18日,越南貿易部根據政府第108/2006/ND-CP號文件精神和《投資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可以直接對國外開展進出口和對外承接加工業務,在海關辦理進口商品免稅審批相關手續等。新規定從2007年5月起生效,原有的外商投資企業進口和免稅審批規定同時取消。
資料來源:
中國駐越南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
中越經貿合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