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澳大利亞支付體系的法律和監管框架
(一)澳大利亞支付體系的法律框架
澳大利亞支付體系涉及多部法律。
《支付體系(管理)法,(1998年)》賦予澳大利亞儲備銀行監管支付體系和支付工具的權力。該法允許儲備銀行從支付體系參與者獲取信息、設置制定支付體系的準入標準、制定支付體系的風險控制和效率標準。
《支付體系與凈額結算法,(1998年)》允許儲備銀行保護通過實時結算系統(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RTGS)進行的交易。該法還支持支付體系的多邊凈額結算安排。
《支票法,(1986年)》建立了支票簽發、接受和支付的法律框架,是澳大利亞涉及紙質支付工具的基本法律文本。1998年該法經過修訂,允許非銀行存款機構簽發支票。
《金融交易報告法,(1988年)》為法律執行機構在調查洗錢和其他金融犯罪方面提供支持。依據該法,現金交易商(金融機構、證券交易商、經紀商、金銀交易商,送款機、賭博公司)有義務在為顧客開戶前核實顧客身份,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AUSTRAC)報告所有10000澳元以上的現金交易。
《金融服務改革法,(2001年)》在證券清算和結算體系監管方面建立的新的框架。該法頒布前,清算所和結算系統根據不同資產類型分別對待,該法為“清算和結算設施”提供了單一的執照許可制度。
(二)澳大利亞支付體系的監管框架
澳大利亞儲備銀行負責監管澳大利亞的支付體系。儲備銀行依據《儲備銀行法,(1959年)》運作,其涉及支付體系的大部分權力和職責由《支付體系(管理) 法,(1998年)》規定。儲備銀行支付系統委員會(PSB)具體負責監督管理支付系統。支付系統委員會主席是儲備銀行行長,其成員中有一位由儲備銀行指派,一位由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APRA)指派,還有其他5位成員。儲備銀行支付系統委員會主要職責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制定儲備銀行對支付體系的監管政策以控制金融體系風險;二是提升支付體系運作效率;三是促進支付服務市場的競爭。
二、澳大利亞的支付工具
(一)現金支付
現金是澳大利亞小額零售交易和個人交易最重要的支付工具。硬幣由澳大利亞皇家造幣廠生產,面值有5分、10分、20分、50分、1元、2元。澳大利亞儲備銀行是紙幣發行的唯一機構,其獨資機構——澳大利亞印鈔有限公司負責印刷紙幣。紙幣有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5種面值,均為塑質鈔票。
(二)支票和其他紙質支付工具
傳統上支票在澳大利亞非現金支付中占統治地位,直到上世紀七十年代中期,支票還是唯一的非現金支付工具。盡管其他支付工具發展較快,但支票仍是非現金支付的常見形式。在引入RTGS前,支票和權證清算金額占交易支付總金額的34%,但隨著RTGS的運用,這一比重快速下降。
(三)直接入帳交易(Direct-entry transactions)
直接入帳交易通過計算機之間的直接連接進行,通常把許多筆交易集合在一起批處理。在有些國家,這類交易通過中央自動清算所完成,但澳大利亞的這種交易是雙邊清算的。直接入帳交易包括直接貸記(Direct credits)和直接借記(Direct debits)。
直接貸記可使付款機構將資金匯入多個收款賬戶。直接貸記已經得到廣泛運用,特別是在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社會保障金、工資以及紅利等日常支付方面。
直接借記主要由定期收取保險費和費用的保險公司、公用事業公司以及收取貸款償還款的金融機構使用。通過這種付款安排,付款人授權金融機構從其賬戶里扣款。
(四)支付卡
在澳大利亞,商業銀行、建筑互助協會(building societies)和信用合作社(credit unions)是借記卡(Debit cards)的主要發行機構,借記卡可在自動柜員機、提款機、自動加油機、電話和EFTPOS終端使用。貸記卡(Credit cards)主要由商業銀行發行,最常見的是Visa、Mastercard和本土的Bankcard。
(五)自動柜員機(ATMs)
ATMs在澳大利亞大范圍的引入是在1981年。ATMs可用于提取現金、存款、賬戶查詢、轉賬和訂購支票本,大部分24小時運行。澳大利亞對金融機構安裝ATMs的地點和數量沒有限制。一些機構還提供只能用于取款和查賬的提款機。
(六)電子資金轉賬終端(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at pointof sale)
電子資金轉賬終端(EFTPOS)交易涉及借記卡的使用,銀行對授權交易后向終端商戶的付款提供保證。只要商戶營業,終端就可使用。在加油站等一些商戶里,終端可一天24小時使用。
(七)儲值卡/電子-現金
澳大利亞有多種形式的儲值卡和電子-現金,儲值卡與特定商品掛鉤,如公共交通和公用電話的預售卡。
(八)第三方賬單支付
澳大利亞郵政可提供賬單支付服務,這種支付方式可通過電話、互聯網和澳大利亞郵政網點的柜臺進行,其中柜臺支付可使用支票、現金、借記卡和信用卡。一家由澳大利亞主要銀行擁有的服務公司——BPAY——也提供第三方賬單支付服務。通過BPAY,金融機構的客戶可使用電話銀行和網上銀行從銀行賬戶中轉賬。
三、銀行間結算系統
澳大利亞金融機構間的非現金交易中超過80%的金額是通過實時支付結算系統(Australia's 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system,RTGS)進行結算的,其中大部分涉及到外匯和證券市場交易結算。但是,澳大利亞大多數支付工具的清算安排是由澳大利亞支付清算協會(APCA)統籌的。APCA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局成員來自于它的股東銀行,建筑互助協會和信用合作社和儲備銀行。APCA處理的支付工具包括支票、直接入帳支付、自動柜員機、借記卡及高價值的電子支付。
其他獨立于APCA的支付清算系統包括信用卡(MasterCard,VISA and Bankcard)和用于賬單支付的BPAY系統。此外,還有兩個擁有單獨支付安排的證券結算系統,它們是Austraclear系統(由SFE有限公司所有)及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的清算所電子登記系統(Clearing House Electronic Sub-register System ,CHESS),其中Austraclear系統用于聯邦政府債券和其他債券交易的結算,CHESS用于股票交易的結算。
在澳大利亞,這些系統最終的資金結算是通過提供支付服務的機構開在儲備銀行的交易結算(ExchangeSettlement,ES)賬戶進行的。大額支付通過實時大額支付結算系統(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RTGS)逐筆結算,而小額支付則延時批量結算。
(一)支票-澳大利亞票據清算系統(Cheques – Australian PaperClearing System, APCS)
澳大利亞的支票及其他紙質支付工具通過APCS清算。APCS由澳大利亞支付清算協會負責管理,為其成員單位所有,包括銀行、建筑互助協會和信用合作社和儲備銀行。APCS的參與會員分三類,Tier 1A會員可互相之間直接清算,并通過開立在儲備銀行的ES賬戶進行資金結算;Tier 1B會員通過Tier 1A會員代理清算,但資金結算由自己完成;Tier 2會員的清算和結算都通過Tier 1A會員代理進行。
(二)批量電子清算系統(Bulk Electronic Clearing System, BECS)
BECS清算大筆數的電子貸記和借記交易,該系統由APCA管理。BECS的會員有兩類,Tier 1A會員之間直接清算,并通過開立在儲備銀行的ES賬戶進行資金結算;Tier 2會員通過Tier 1A會員進行代理清算和資金結算。與其他國家的自動清算系統不同,BECS不是集中清算,而是基于會員單位之間的雙邊安排清算。
(三)消費者電子清算系統(Consumer Electronic ClearingSystem ,CECS)
ATM和EFTPOS交易是通過CECS清算的,該系統由APCA管理。2001年該系統有15個成員,包括12家銀行,2家特別服務商、1家零售公司。澳大利亞有一個EFTPOS終端的全國性系統,其EFTPOS設施主要由全國性銀行和大的地區性銀行提供。澳大利亞最大的零售商(COLE)有自己的全國性終端網絡,能夠將交易切換到不同的發卡機構。其他的金融機構,如規模較小的地區性銀行,則通過與其他銀行的安排連接到全國系統中。
(四)大額清算系統(High-Value Clearing System ,HVCS)
HVCS建于1997年8月,其清算量占RITS結算交易金額的65%左右。該系統基于SWIFT的FIN-Copy服務,其規則由APCA制定。儲備銀行、特許存款機構和其他在儲備銀行開立ES賬戶的支付服務提供商被授權加入該系統。HVCS支持大額支付,如澳元對其他貨幣的外匯交易。該系統沒有最低交易金額,約60%的交易量(占交易金額不到1%)是低于10萬澳元的交易。
(五)澳大利亞現金配送和交換系統(Australian Cash Distributionand Exchange System,ACDES)
ACDES的規則和程序由APCA制定。ACDES的成員有5家銀行,包括4家主要銀行和1家地區性銀行,這5家銀行相互之間直接進行現金交易。ACDES的目標是為成員提供一個正式系統,以規范和安全的方式交易現金,使某些面值現金短缺的銀行能夠從充裕的銀行獲得現金。
(六)儲備銀行信息和交換系統(Reserve Bank Information andTransfer System ,RITS)
RITS由澳大利亞儲備銀行所有和管理,是澳大利亞的實時結算系統(Australia’s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RTGS)。RITS結算HVCS的大額交易與Austraclear的債券交易產生的金融機構間的支付義務,也為銀行間的小額支付以及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SX)Clearing House Electronic Sub-registerSystem (CHESS)的股票交易提供結算服務。
RTGS是1998年6月22日引入澳大利亞的。RTGS的結算是使用商業銀行在儲備銀行開立的ES賬戶里的資金進行的,其結算是實時持續的,并且不可取消。RTGS的目的在于消除銀行間大額支付的結算風險,提高澳大利亞批發支付系統的整體效率。
四、證券結算系統(Securities settlement systems)
(一)債券
澳大利亞債券交易主要通過場外(OTC)方式進行;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SX)在其利率市場上為一些公司債券提供交易所交易。聯邦政府債券(CGS)和州政府債券的債券和回購清算(BRC)可選擇悉尼期貨交易所清算公司(SFECC)作為中央對手方進行;也可通過Austraclear在交易對手之間直接進行。Austraclear是澳大利亞主要的債券清算系統。SFECC和Austraclear均為悉尼期貨交易所(SFE)的全資公司。
(二)股票
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SX)占澳大利亞股票交易額的99%以上。ASX的股票交易均是電子化的,主要交易系統是證券交易所自動化交易系統(SEATS)。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結算與交換公司(ASTC)是依據《公司法》成立的特許清算和結算機構,由ASX全資所有。ASX所有的股票交易都是通過ASTC的清算所電子登記系統(CHESS)進行結算的。
(三)衍生品——悉尼期貨交易所清算公司(SFECC)
利率、商品、貨幣和指數期貨與期權是通過悉尼期貨交易所(SFE)有限公司交易的。SYCOM(Sydney Computerised Market)是SFE的交易系統。SFECC是所有在SFE的衍生品交易的中央對手方,對成員機構間的支付義務進行凈額結算,并為清算成員提供結算保證。
(四)衍生品——期權清算所(Options Clearing House,OCH)
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衍生品市場(ASXDM)交易場內期權,為ASX所有和運作。2001年ASX重新獲得期貨執照,2002年2月其會員可通過ASX期貨市場(ASXF)進行交易。OCH是所有通過ASXDM和ASXF的交易的清算所,作為中央對手方為成員提供凈額清算。
(資料來源:國際清算銀行網站:http://www.bis.org;澳大利亞儲備銀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