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及決策機構
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BIS)成立于1930年5月17日,總部設在瑞士的巴塞爾,并分別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墨西哥城設有代表處。國際清算銀行現有來自50個國家的550名工作人員。
國際清算銀行有三個決策機構:成員中央銀行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管理委員會。
(一)年度股東大會
國際清算銀行年度股東大會于每年3月31日財政年度結束后四個月內舉行,由參會成員中央銀行通過年度財務報表并決定其他相關業務問題。
國際清算銀行的資本由各成員中央銀行持有。目前有55家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派代表出席股東大會并享有投票權,具體包括:阿爾及利亞、阿根廷、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巴西、保加利亞、加拿大、智利、中國、克羅地亞、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匈牙利、冰島、印度、印度尼西亞、愛爾蘭、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韓國、拉脫維亞、立陶宛、馬其頓、馬來西亞、墨西哥、荷蘭、新西蘭、挪威、菲律賓、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國、土耳其、英國、美國和歐洲中央銀行(1)。
(二)董事會
目前,董事會有20位董事,主席由瑞士中央銀行行長羅瑟擔任。六位當然董事是:比利時、法國、德國、意大利和英國的中央銀行行長和美聯儲理事會主席。上述董事各再任命一位本國的董事。國際清算銀行章程還規定從其他成員中央銀行中選出不超過9位董事。目前加拿大、中國、日本、墨西哥、荷蘭、瑞典、瑞士和歐洲中央銀行的中央銀行行長是選舉產生的董事。
(三)管理委員會
麥考姆·奈特(MalcolmD Knight) 總經理
赫維·漢努恩(Herve Hannoun) 副總經理
皮特·迪圖斯(Peter Dittus) 秘書長
威廉·懷特(William R white) 貨幣經濟部主任,經濟顧問
崗特·普靈斯(Gunter Pleines) 銀行部主任
丹尼爾·勒佛特(DanielLefort) 首席法律顧問
二、主要職責
作為國際組織, 國際清算銀行的主要作用是促進國際貨幣與金融合作,并為中央銀行提供銀行服務。
國際清算銀行通過承擔以下活動實現其宗旨:
為各中央銀行和國際金融、監管當局提供促進交流和便利決策的論壇;
作為經濟和貨幣研究中心;
作為中央銀行金融交易的主要交易對手;
在國際金融交易中發揮代理人和受托人的作用。
(一)貨幣與金融合作
1、各種會議
與年度股東大會一樣,國際清算銀行的成員中央銀行行長參加每兩個月舉行的例會。這些會議使各行長共同監測全球經濟和金融發展,討論與貨幣和金融穩定相關的政策性問題。國際清算銀行還組織一些中央銀行高官會,主要討論與貨幣政策、國際金融市場監督及中央銀行治理相關的問題。
此外,國際清算銀行經常組織專家會議,討論儲備管理、法律事務、信息系統和內部審計等技術性問題。盡管國際清算銀行會議主要對象是中央銀行,但也邀請其他金融市場當局的專家、學術界及市場人士參加。
2、委員會和秘書處
幾個以貨幣和金融穩定以及國際金融體系為主要工作內容的委員會和機構在國際清算銀行設有秘書處,它們與國際清算銀行緊密合作。
由十國集團中央銀行行長建立的委員會有: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支付與結算系統委員會、全球金融體系委員會和市場委員會。
在國際清算銀行之外運行的4家秘書處是:金融穩定論壇、國際存款保險機構聯合會、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和歐文·費舍爾中央銀行統計委員會。
3、研究和統計
國際清算銀行開展經濟、貨幣、金融和法律研究,以支持國際清算銀行組織的會議和設在巴塞爾的各個委員會的工作。此外,國際清算銀行還是中央銀行分享統計數據的中心,并出版全球銀行、證券、外匯及衍生產品市場的統計數據。
國際清算銀行的主要刊物是《年報》,以及關于國際金融市場發展的《國際清算銀行季報》。此外,國際清算銀行還以工作論文和國際清算銀行系列論文的形式出版學術研究論文和散發有關會議上討論的專題信息。
4、金融穩定學院
通過各種研討會、會議、以互聯網為基礎的信息工具和其它活動,國際清算銀行的金融穩定學院促進了穩健監管標準的推廣和實施。
(二) 中央銀行的銀行
國際清算銀行提供了一系列專門設計的金融服務以幫助各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管理外匯儲備。截至2007年3月31日,130家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以及許多國際機構使用了國際清算銀行提供的金融服務。國際清算銀行的貨幣存款總額接近2220億特別提款權,占全世界外匯儲備的6%。
國際清算銀行通過相互關聯的兩個交易室提供金融服務:一個交易室設在巴塞爾總部,另一個交易室設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亞太代表處。
國際清算銀行不接收個人或公司的各種存款,也不向其提供金融服務。它不向各國政府貸款,也不得為其開設往來賬戶。
1、為中央銀行提供投資服務
近年來,國際清算銀行不斷調整其金融產品范圍以更加有效地滿足中央銀行日益發展的需要。除了提供類似即期/通知賬戶和定期存款的標準化服務產品外,國際清算銀行又推出了一系列金融產品供各國中央銀行參與交易,以提高各中央銀行對外資產收益率。
國際清算銀行為各中央銀行的主權債券等高等級資產提供一系列專門的資產管理服務。國際清算銀行可以與中央銀行簽訂證券組合管理協議,或者建立開放式基金(國際清算銀行投資組合:BISIP)以允許客戶對共同的資產組合進行投資。國際清算銀行在BISIP下管理著兩只亞洲債券基金(ABF1和ABF2)。其中,ABF1由BIS管理,ABF2由外部基金經理管理。
2、其它服務
國際清算銀行有時向中央銀行提供以抵押為基礎的短期信貸。它也作為受托人管理國際政府貸款和履行抵押代理人的作用。
三、具體聯系方式
(一)國際清算銀行總部
地址:Centralbahnplatz 2, Basel, Switzerland
郵政地址:CH-4002 Basel
電話:+41 61 280 8080
傳真: +41 61 280 9100 和 +41 61 280 8100
電傳:962 487 biz ch
SWIFT地址: BISBCHBB
E-MIAL地址:email@bis.org
網址:www.bis.org
(二)亞太地區代表處
地址: 78th floor, Two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er
8 Financ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電話: +8522878 7100
傳真: +8522878 7123
(三)美洲代表處
地址: Torre Chapultepec
Rubén Darío 281– 17th floor
Col. Bosque deChapultepec
Del. Miguel Hidalgo
11580 México,D.F
Mexico
電話: +52 5591380290
傳真: +52 5591380299
四、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清算銀行的雙邊合作
中國人民銀行于1984年與國際清算銀行建立了業務聯系。1996年9月,國際清算銀行董事會通過決議接納中國人民銀行為其成員。
2001年3月12日,國際清算銀行成立了亞洲顧問委員會,由該行亞太地區成員央行行長出任成員。該委員會的主要作用是在國際清算銀行亞太地區成員與董事會及管理層之間建立一種渠道,就亞洲中央銀行感興趣及關心的事務進行溝通。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周小川行長出任亞洲顧問委員會主席,任期兩年。
2006年7月,國際清算銀行增選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墨西哥中央銀行行長奧迪斯和歐洲中央銀行行長特里謝為該行董事會董事,任期三年。這是該行第一次從發展中國家的中央銀行吸收新董事,也是該行自1994年以來首次擴充董事會。自此,該行董事由17名增至20名。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參與國際清算銀行活動的主要形式為:出席每兩個月召開一次的成員中央銀行行長和高級官員會議,討論當前經濟金融形勢、世界經濟及金融市場前景,并就與中央銀行相關的專題和熱點問題交換意見和經驗;參加國際清算銀行為中央銀行高級官員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的各種其它類型的會議;以及參與國際清算銀行主辦的有關研究項目。此外,中國人民銀行還受邀參加了十國集團的市場委員會、全球金融系統委員會、支付與結算系統委員會、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歐文·費舍爾中央銀行統計委員會的各種活動。
此外,國際清算銀行每年為中國人民銀行培訓十幾名工作人員,并多次派員來華講學。國際清算銀行歷任總經理曾多次訪華,并受到國務院領導的接見。
資料來源:
國際清算銀行網站:http://www.bis.org
2007年12月20日
(國際司根據相關資料整理)
注
(1)現在前南斯拉夫在國際清算銀行的股份問題仍懸而未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