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對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提出了新的明確要求。國庫作為中央銀行為國家預算執行提供服務的專門機構,既是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重要組成,也是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重要保障。隨著我國公共財政建設的加速推進,以及金融財稅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人民群眾十分期待國庫運行發展展現出更高的效率和水平。打造現代化服務型國庫,是國庫順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滿足公共財政建設提出的服務需求、實現科學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國庫服務的新要求,積極構建現代化服務型國庫,既是中央銀行落實深入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要求的具體體現,也是國庫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一、優質服務是現代化服務型國庫的核心
國庫服務的最終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國庫服務的需求。面向未來的國庫必須是現代化的、服務型的,提供優質服務是未來國庫的核心價值追求,其立足點是國庫的一切服務與管理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緊緊圍繞準確及時辦理預算收支這一基本職責,不斷強化內部控制管理,積極推進業務電子化建設,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為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國庫服務的介質是國庫資金。國庫資金的公共屬性、流轉渠道和收支規模,決定了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是考量國庫服務質量的核心指標。
從資金屬性來看,國庫資金是全體人民的公共財產,為國家所擁有,其安全性既涉及普通民眾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國家政權的運行和穩定。所以,維護國庫資金安全是對國庫服務的基本要求、是生命線,也是國庫提升服務水平的根本立足點。
從資金流轉來看,國庫處于財政預算收支執行的中間環節,財政預算資金的收和支又是通過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國庫服務體系來實現的。所以,提高國庫資金流動的安全性、準確性和及時性是提升國庫服務水平的關鍵環節。
從資金規模來看,國庫資金作為國家公共資源,數目巨大,其存量的變動會對貨幣市場流動性產生較大影響。搞好國庫現金管理操作,在有效促進財政、貨幣兩大政策協調配合的同時,實現國庫資金自身的保值增值,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現實問題,而且已經成為評價國庫服務水平的重要內容。
二、有效監督是現代化服務型國庫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特征
國庫從維護國庫資金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的客觀需要、保障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基本職責出發,依法對預算資金收支環節進行必要的監督,是國庫為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的一種特殊的公共服務。國庫提供這一服務,具有充分的法律基礎和政策依據,也是在實踐中經過反復證明是必要的、有效的。
履行監督職責是法律對國庫服務提出的基本要求。《國家金庫條例》第二條規定“國家金庫(以下簡稱‘國庫’)負責辦理國家預算資金的收入和支出。在執行任務中,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經制度,發揮國庫的促進和監督作用”。由于國庫資金的絕大部分用于國家公共物品的提供,這種物品只體現為一種社會效益,難以進行定量評價。因此,國庫資金使用必須嚴格按照預算執行,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對此國庫必須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當然,這種監督是以服務為宗旨的,其一切行為和措施必須依法合理實施,其最終目的必須是促進和提高國庫的服務質量和水平,促進預算收支的依法合規執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推動民生工程的落實。
依法監督是維護國庫資金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客觀要求。一是由于財政預算資金入庫需要經過商業銀行網點層層報解到國庫,需要國庫依法對資金報解過程進行監督,防止商業銀行受利益驅動占壓和延解預算收入。二是由于征收機關包括稅務、海關、財政(含非稅收入收執單位)等眾多部門,預算收入的入庫需要經過多個環節,需要國庫依法履行監督職責,防止因為部門利益因素影響,使國庫資金在征收環節蒙受損失。三是由于國庫資金支出流向涉及全國眾多機關和部門,需要國庫履行監督審核職能,防止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操作差錯導致國庫資金的損失。四是由于國庫資金庫底存量較大,其“收支存”變動情況對流動性影響很大,需要國庫依法監督管理,防止因個人或部門利益通過不當方式將國庫資金移存商業銀行,進而對財政、貨幣兩大政策協調配合產生不利影響。
實踐證明,國庫資金的安全高效運轉離不開有效的國庫監督。近年來,人民銀行各級國庫認真落實《國家金庫條例》要求,密切配合財稅、金融體制改革,積極探索和創新對國庫資金的監督管理方式,形成了“點多面廣、手段多樣、部門協作”的監督管理體系,確保了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經制度在國庫收支環節得到有效落實。自2006年至2010年,全國各級國庫結合對代理國庫的實地檢查和年審情況,共對有違規行為的61個代理支庫、47個代理鄉鎮國庫予以限期整改處理;對有嚴重違規行為的11個代理支庫、234個代理鄉鎮國庫予以取消代理資格。可以說,國庫依法履行監督職能,有力地維護了國庫資金的安全完整,極大地提高了國庫資金運轉速度,有效提高了國庫資金效益。
三、積極構建寓監督于服務之中的現代化服務型國庫
服務型國庫的主導性職能是服務。國庫依法履行必要的監督職責也是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其出發點和歸宿都是服務。新時期,現代化服務型國庫建設就是要以國庫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管理為主線,順應公共財政建設的新要求,適應服務對象的新需求,寓經理于服務之中,寓監督于服務之中,實現“國庫資金運行安全穩定、預算收支效率明顯提升、服務決策成效更加顯著、履職服務環境不斷優化”,著力將國庫打造成為中央銀行金融服務的品牌。
一是以確保國庫資金安全完整為基礎,著力推進國庫服務標準化建設。要不斷強化國庫內控制度建設,建立完善的會計核算風險防控體系;推行國庫會計標準化管理,不斷提高業務核算的精準程度;公布業務受理標準和處理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務,實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打造標準化國庫服務品牌。
二是以準確及時辦理預算收支為導向,加快推進現代化國庫系統建設。以“3T”(TIPS—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TCBS—國庫會計數據集中系統,TMIS—國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運用為重點,不斷完善國庫業務系統的服務功能,滿足不同層次的服務需求;充分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對重要業務和關鍵環節實行計算機自動審核控制,逐步實現國庫監督由人控向機控的轉變,不斷提升國庫的監督效能和服務效率。
三是以維護國庫服務體系效能為目標,積極推進服務型監督機制建設。人民銀行各級國庫要以維護國庫資金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依法履行對預算收支業務的監督審核職責,及時進行有效溝通,與財稅部門共同構筑國庫資金安全防線;以維護國庫資金的流動性為重點,加強對商業銀行代理國庫相關業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國庫資金在整個國庫服務體系內的安全高效運轉。
四是以滿足宏觀調控工作需要為前提,不斷提高國庫資金保值增值水平。不斷提高國庫現金預測水平,準確把握國庫現金管理操作的時機和規模,促進財政、貨幣兩大政策協調配合;加強對市場機構參與國庫現金管理活動的監督檢查,確保國庫現金操作資金的安全,不斷提高國庫資金收益。
(作者:國庫局局長 劉貴生)
注:此文2011年3月12日發表于《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