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 :
2011年6月,人民銀行在全國選擇47個城市開展金融集成電路(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中應用試點工作,經過兩年多的實踐,目前試點城市銀行的發卡總量已占全國發卡量的50%,同時,金融IC卡試點城市的公共服務應用得到明顯改善。2013年8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要求“大力推進金融集成電路卡(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的一卡多應用”。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的要求,人民銀行決定擴大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的城市范圍。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認識此項工作的意義
推進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是落實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信息化、城鎮化的有效工作手段,對促進信息消費、拉動有效需求、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具有積極作用,也是對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以及開展金融服務創新的有效探索。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應用城市范圍擴大工作,積極與當地政府溝通,認真推動相關城市參與此項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應總結轄區內前期試點城市工作經驗,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選擇更多符合條件的城市,積極參與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工作。
(二)各單位主動與當地政府溝通,推動政府將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作為當地“信息惠民”工程的重要內容,并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此項工作應與人民群眾對公共服務便利化的迫切需求,地方政府改進政務管理、促進信息消費、拉動有效需求、推動城市信息化工作的客觀實際相結合,明確參與擴大范圍城市實施工作的重點內容,落實工作內容的實施方案,包括實施目標、實施要求、實施計劃、保障措施等。
三、工作安排
請各單位積極組織轄區內有意向的城市填寫情況表,并附實施方案等材料,于2013年9月6日前報送總行科技司,電子版同時發送至“$IC卡辦@pbc”。人民銀行將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和實施方案內容,確定參與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的城市名單。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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