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CPMI的背景
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是由24個經濟體的中央銀行和金融管理局發起成立的國際性專業組織,旨在全球范圍內強化支付、清算和結算安排的監管、政策和實踐。
CPMI的前身是支付結算體系委員會(CPSS)。1980年十國集團中央銀行成立支付系統專家組,1990年正式設立CPSS。CPSS一直致力于支付結算體系的發展與改革工作,推動建立穩健、高效的支付結算體系,以加強全球金融市場基礎設施。2014年9月1日,為使委員會的名稱及其綱領與其實際活動結合得更加緊密,CPSS正式更名為CPMI,并通過了新的綱領。
CPMI秘書處設在瑞士巴塞爾的國際清算銀行(BIS),每年組織召開3次例行會議。自成立伊始,CPMI主席單位主要由美聯儲、歐央行和英格蘭銀行承擔,現任主席為歐央行理事Benoit Coeure,任期自2013年開始。
(二)CPMI的成員
CPMI的成員為來自24個經濟體的中央銀行和金融管理局的高級職員,包括澳大利亞儲備銀行、比利時國家銀行、巴西中央銀行、加拿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歐洲中央銀行、法國銀行、德意志中央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印度儲備銀行、意大利銀行、日本銀行、韓國銀行、墨西哥銀行、荷蘭銀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瑞典銀行、瑞士國家銀行、俄羅斯聯邦中央銀行、沙特阿拉伯貨幣當局、南非儲備銀行、土耳其共和國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美國聯邦儲備銀行。
(三)CPMI的新綱領
CPMI提高了支付、清算、結算和相關安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由此支持了金融穩定和經濟發展。CPMI監測并分析這些安排在各司法管轄內和跨司法管轄的發展情況。它也是中央銀行在監督管理、政策、運行事務(包括提供中央銀行服務)等方面開展合作的論壇。CPMI是這一領域的全球標準制定者,旨在對全球范圍內的相關安排加強監管、強化政策和實踐。CPMI通過以下活動實施其授權職責:
1.監測和分析發展情況,以識別與其授權范圍內諸多安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相關的風險,以及對全球金融體系帶來的風險。
2.分享與其授權范圍內諸多安排、監督管理職責和提供中央銀行服務相關的經驗,以提升共識;制定政策建議或中央銀行的公共政策。
3.對其授權范圍內的監督、管理和實踐,建立并推動形成全球標準和建議,包括對標準和建議的解釋和實施提供指導。
4.為確保及時、一致和有效的實施,監測CPMI標準和建議的實施情況。
5.支持合作監督和跨境信息分享,其中包括跨境危機管理的應急通信和應急預案。
6.與非CPMI成員的中央銀行保持聯系,以便分享經驗和觀點,并在CPMI成員之外的司法管轄內直接或通過適當地支持區域組織推動CPMI標準和建議的實施。
7.與其他金融部門標準制定者、中央銀行和國際金融機構開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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